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国际商标在线 >> 文章中心 >> 国际法规 >> 正文 今天是: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国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国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决定

文章来源:中国国际商标在线 点击数: 关键字:中国国际商标在线
  【标  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国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决定 【分  类】 知识产权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时间】 1984.11.14 【实施时间】 1984.11.14 决定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67年斯德哥尔摩文本),同时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公约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予以保留,不受该款约束。



相关内容导读:
关于供商标注册用的商品和服务的国际分类的
中国和西班牙两国政府关于商标注册和保护协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商标保护协定
科学发现国际登记日内瓦条约
中国和阿根廷关于商标注册问题的换文
版权说明:中国国际商标在线所有内容禁止转载,否则追究法律责任。中国国际商标在线中国国际商标在线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