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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南非注册商标       ★★★

南非商标注册

文章来源:中国国际商标在线 点击数: 关键字:南非

 

    一、概要   

    1.南非的商标制度因历史原因受英国的影响极大。它的商标法律及整个体系都是紧随英国模式的。在1993年之前,南非采用的主要商标法律有:1963年的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1971年的商标修正法和1979年的商标修正法。这些立法的主要特点是将注册簿分为A、B两部制以及在限制商标权利的同时规定了防御商标注册。

    1993年,南非实行了新的商标法。促使南非实行新商标法的动因主要是为了向英国看齐,因为英国将实行新的商标法;并且南非的新商标法与英国的新商标法草案颇为相似。与旧法相比,新法对南非的商标制度进行了某些根本性的变革。第一,增加了商标的可注册性,放宽了审查的标准。第二,将注册簿A、B部合并。第三,拓宽了商标权利的保护范围。第四,取消防御商标的注册。

    1997年的知识产权法律修正案第38号对南非的商标法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

    前南非领地西斯凯于1981年12月12日宣布独立,没有自己的商标法律制度及管理机关,目前的做法是,独立日前及其后在南非注册的商标在西斯凯有效。

    2.与英国不同的是,南非的商标权的保护上更强调商标注册作为商标所有权的证据。因而遵循的是注册优先原则。

    3.可以在南非注册的商标有: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系列商标、证明商标。

    4.南非采用的是《南非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对于要求保护的商品,须提交较详细的商品清单。如果有的商品无法确定类别,则以审查官划定的类别为准。一份申请可以申报多个类别的商品,但类别越多收费越高。

    5.南非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二、可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

    任何能够被形象地表示出来,并能够用以识别一个经营体的商品和服务的标记,就可以作为商标在南非注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地讲,这种标记可以是各种文字、数字、装饰、图形、签名、字母、商品或包装的立体形状。

    特定颜色的商标也可以注册。但如果注册的商标是黑白色的,即认为所有颜色的该商标均受到保护。

    三、不可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

    1.商标的构成要素不符合法律规定,即无法被形象地表示出来或者无法区别某种商品和服务的;

    2.违反公共利益或社会道德;

    3.没有任何“显著性”,即完全是通用的商品或服务名称,或者是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产地、用途等产生虚假印象的标记;

    4.与一个依据国际条约已经驰名的外国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

    5.巴黎公约各成员国的国徽、国旗,重要国际组织的标志;

    6.南非国旗和徽记,以及南非各省的地方旗帜和徽记;

    7.诸如“Patent(专利)、Registered (已注册)、Copyright (版权)”等字样;

    8.南非法律禁止使用的其他标记;

    9.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与一个已经先在南非境内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10.与一个在南非已享有声誉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11.商品性质本身所产生的形状,获取—项技术成果所必需的形状以及给商品本身增值的形状的立体商标;

    12.申请人无诚意使用并且无诚意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

    四、申请人资格

    任何自认为是某一商标的所有人的人或公司。任何打算使用某—商标或正在使用某一商标的人或公司,都可以通过代理人向南非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如果商标在申请前没有使用,申请时须表明打算使用的意向。

    五、商标的申请和注册

    (一)申请所需文件

    正式提交到南非商标当局的申请文件有:①申请书1份。申请书必须标明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并经申请人或代理人签署;②商标图样10张(如是纯文字商标则无须提交图样)。此外,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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