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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要
特兰斯凯,原属南非境内,于1976年成为独立的国家。特兰斯凯位于南非印度洋海岸,德班的西南方,莱索托的南面,西斯凯共和国和伊丽莎白港的东北面。
1.特兰斯凯宪法规定,特兰斯凯商标法大致按照1963年南非商标法,1971年商标修正案和1971年商标实施细则的规定,只是视情况在局部有些改变。
1976年10月25日在南非注册并生效的商标,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内在特兰斯凯依然有效;但即将到期的商标注册如果要在两个国家受到法律保护,必须在两国都有续展;1976年10月2日以前南非申请中的商标,如果核准注册则自动在特兰斯凯获得注册保护,无须另行提交商标申请;自1976年10月2日以后的新申请必须分别在南非和特兰斯凯分别提交才能获得两个国家的保护。
2.根据商标法规定,特兰斯凯接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证明商标、防御商标,色彩商标的注册申请。
3.商标注册权的获得基于在先使用原则。
4.特兰斯凯商标和服务分类分为42个类别,与国际分类第7版相同。
5.特兰斯凯本身没有参加任何国际组织,但南非和与南非有互惠条约的国家均在特兰斯凯享有同等待遇。
二、可作为商标注册的构成要素
除证明商标外,凡是在特兰斯凯使用或打算使用的,表明商标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与该商标使用人之间的关系,区分他人与之类似的商品和服务的标记,均可在特兰斯凯申请商标注册。
特兰斯凯商标注册分为A簿和B簿,具有显著性的标记在A簿注册,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的商标在B簿注册。
凡在商品和服务贸易过程中用来区分该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原料、生产方式或运作方式、质量、精确度,或其他商品或服务的特征的标记,可作为证明商标在A簿申请注册,但该申请人不得在贸易中经营注册商标指定的商品或服务。
如果非注册的商品或服务可能对注册商标商品或服务产生牵连关系的,在A簿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可以申请防御商标的注册。
同一商标所有人的相似商标可以作为联合商标申请注册。
商标注册可以指定颜色,以加强该商标显著性。如果商标申请没有特别指定颜色,则表示该商标注册在所有颜色上都受到保护。
三、不可作为商标注册的构成要素
下列标记不予核准注册:
1.地区级的徽章、纹章;
2.表示政府赞助的任何文字、字母、图形;
3.有可能导致欺诈、引起混淆、违反法律或社会道德的标记;
4.容易使人反感或产生困扰的标记;
5.姓氏名称、地理名称、商品描述性文字;
6.字母和/或数字的简单组合、商品的外观图案或通用图形。
四、申请人资格
在先使用商标的人有权获得商标注册。
五、商标的申请和注册
特兰斯凯商标注册申请的受理部门为特兰斯凯商标注册局。
(一)商标申请所需文件
1.委托书:该文件无须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2.电版:文字商标没有此项要求;
3.商标图样8份。
(二)商标审查
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将根据商标法条款对商标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商标申请将在特兰斯凯官方商标公告上公告。
商标的异议:任何人都可以对公告的商标申请提出异议。异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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