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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标注册的效力、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注册后将赋予注册人商标所有权,其效力可以追溯至申请日。商标在获得注册之前,不受工业产权法的保护,但是,可以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任何人将自己的名字善意地作为商标来使用,只要该使用没有引起混淆,即不构成对注册商标的侵权。
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申请之日算起。每次续展的有效期同样为10年,商标申请续展的前提是该商标至少在某一个成员国内已经使用。续展申请应当在有效期满前1年内提出,有效期满后有6个月的宽展期。
申请续展所需文件:申请书、委托书以及商标有效期满前1年内在每个类别上的使用证据。
由于不可抗力未缴纳续展费导致商标注册失效的,可以在2年内申请恢复。
未续展的注册商标在有效期满之日起3年内,任何人不得在相同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该商标。
二、商标的撤销与注销
任何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违反法律的已经注册的商标。商标的在先使用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侵权商标。
商标注册人可以申请注销注册商标在全部或部分商品或服务上的注册,但是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
三、商标的使用
任何人可以以注册商标自注册之日起5年内没有在任何成员国内使用为由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在任何一个成员围的使用即可满足使用要求。商标的使用必须是实际使用,只是为了广告宣传的使用将不被接受。被许可人的使用将被视为有效的使用。
四、商标的更名更址、许可转让
商标注册情况的变化,包括注册人名称、地址、公司法律性质的变化以及商标的许可、转让和继承,必须在1年之内予以备案,否则,不得对抗第三人。
商标可以随商誉也可以不随商誉一起转让,可以在部分商品或服务上也可以在全部商品或服务上转让。商标转让的效力及于所有成员国。
如果商标转让涉及向境外付款或者转让人是非成员国国民或居民,自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1年内必须向各国相关部门申请批准,在获准转让后1年内必须向非知组织申请备案。
商标转让所需文件:经受让人签署的法文授权委托书;经过公证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签署的转让协议原件(非法文或英文转让协议必须附有英文或法文译文)。
和商标转让一样,商标许可必须在生效之日起或获得批准之日起1年内向非知组织申请备案。商标许可的效力可以及于全部或部分成员国。每个成员国政府有权对商标许可使用作出相关规定,并禁止不公平的限制性规定。
商标许可所需文件和商标转让相同。
五、其他
对商标的海关保护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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