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将就不公开国防专利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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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其他国家或恐怖分子擅自使用作为专利技术公开的日本国防专利1信息、进而加大对日本的军事威胁,2008年1月5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决定将引入不公开可能转为民用的国防专利技术制度,并促使2009年度日本定期国会通过相关立法。
为避免对相同技术的重复研究开发,日本实施自申请日起18个月专利技术公开制,日本专利局将日本专利文献(含英译文本)公布于日本工业产权数字图书馆(IPDL)网站。
但是,美、英等欧美国家并不公开可能转为民用的军事技术,其拥有专利的企业就不能获得专利许可费。为此,那些欧美国家在经济上对相关企业作相应补偿。
经产省欲引入与欧美等国家相同的“保密专利制度”,已在省内设立“技术情报管理研究会”,其成员由学者和大型企业负责人组成。日本专利局则正与防卫省等机构就不公开专利的选定方向进行磋商。(夏佩娟)
注:1.国防专利保密、征用和限制制度是国家安全保障方面的重要制度。美、英、德、法、马来西亚、伊拉克、中国、古巴等许多国家及二战前和二战中的日本采用此制度。依据1954年5月生效的《日美防卫援助协定》,对美国国防专利,日本仍实施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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