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国际商标在线 >> 文章中心 >> 国际资讯 >> 正文 今天是:
加拿大加强保护奥林匹克标志         

加拿大加强保护奥林匹克标志

文章来源:中国国际商标在线 点击数: 关键字:商标国际动态

  加拿大《奥林匹克和奥林匹克平行标志法案》(Olympic and Paralympic Marks Act)已于2007年6月22日正式生效,并定于2010年12月31日废止。根据立法规定,为保护2010年冬奥会官方组办方的利益,加拿大奥林匹克协会的339种标志和温哥华冬奥筹委会(VANOC)的143种标志受到法律保护,“朋友”、“金牌”及“大自然的驱使”等词语也列入其中。为此,冬奥筹委会目前正计划指定一家公司,对未经授权使用上述字眼的个人和单位进行监督。筹委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开了对该公司的征招要求,注明公司应当利用计算机系统对因特网进行监控,对任何可能的侵权行为进行分析,并负责监督广告牌、道路装饰牌和运输工具上的广告用语。加拿大互联网政策与公共利益诊疗(Public Interest Clinic)机构的一位律师称,筹委会的这一决定稍显矫枉过正。尽管知识产权持有者有权保护其品牌和著作权,但过度行为有可能会对围绕奥林匹克事宜展开的自由言论产生激冷效应。

  2007年3月,加拿大颁布《奥林匹克和奥林匹克平行标志法案》,即C-47号议案,对“奥林匹克和奥林匹克平行用语和标志予以特殊、有期限的知识产权保护” 。加拿大工业部部长马克西姆·伯尼尔称,该《法案》旨在保护奥林匹克商标持有者的利益,防止一些企业试图“搭便车”进行“埋伏式销售”,利用奥林匹克的宣传效应不当得利。组办方称,奥林匹克商标持有者支付了巨额的资金获得这一特权,因此监督侵权行为是保护投资人利益的关键,同时也攸关冬奥会的财务运转能力。

  根据筹委会的规定,一旦监测机构发现使用上述标志的严重侵权行为,将对其处以最高级别的红色警告,并立即通报冬奥筹委会。媒体的侵权行为将被列入黄色警告行列。此前,组办方曾试图将渥太华的一家老字号 “奥林匹亚比萨”更名,但遭到外界的强烈反对。因此,组办方日前在其官方网站上称,任何在1998年1月之前使用冬奥会保护标志的企业不会受到起诉,但该日期后使用上述标志的企业将被勒令停止使用。(任晓玲)





相关内容导读:
英国启动新的免费在线专利期刊服务
澳大利亚与越南开展知识产权教育与发展合作
美欧两局启动专利审查高速公路类似项目
欧盟敦促美国政府履行知识产权义务
日本拟实施新关税定率法加强知识产权监管
版权说明:中国国际商标在线所有内容禁止转载,否则追究法律责任。中国国际商标在线中国国际商标在线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