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马德里国际注册费用调整的通知 |
| 芬兰马德里国际注册费用调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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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 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议事规则第35条( 2 ) (三)共同规章根据,,在官方的要求下, 芬兰调整了以下新马德里单独注册费用的费用标准,即须支付之时,芬兰是指定在一个指定以后的国际注册或在有关续约的一个国际注册申请,: 项目金额 (瑞郎) 申请或 随后称号-为三个类别的货品或服务 254 -每增加1级 95 如商标为集体商标: -为三个类别的货品或服务 365 -每增加1级 95 续展-为三个类别的货品或服务 2 86 -每增加1级151 如商标为集体商标: -为三个类别的货品或服务413 -每增加1级151 这一变化将从2008年4月1日执行。因此,这些款项将应缴而芬兰 (一)接获根据第11 ( 1 ) ( c )项由办公室对原产地或在该日期之后指定在国际申请是收到 (二) ,是受一个后续的称号,这是办公室收到合同方的持有人或在该日期之后,或者是提出了直接与国际局或在该日期之后,或 (三)已被指定在一个国际注册的是换领或在该日期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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